校园网 | English
| 在线投稿 |
当前位置:  PG电子 > 观点 > 正文
李延均:打造高质量国际经济合作契约
日期:2019-05-22     【信息来源】一带一路研究院     作者:李延均

    习近平主席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明确指出,面向未来,我们要聚焦重点、深耕细作,推动共建“一带一路”沿着高质量发展方向不断前进。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要以实现高质量的国际合作为前提,而高质量的合作契约是高质量国际合作的重要抓手和保障。


  契约质量影响合作目标实现
  在国际经济交往中,无论是政府间还是企业间开展国际经济合作,都必须以签订契约为基础。国际经济合作契约的本质,可以用制度经济学派代表人物康芒斯提出的交易概念解释。在他看来,经济关系乃至一切社会关系的本质是交易关系,而交易是由三个要素构成的,即冲突、依赖和秩序。所以,经济合作在本质上是有利益冲突的双方或各方因存在彼此的需求而建立的交易关系,这种交易关系需要通过建立某种秩序维护,其核心的秩序就是契约。然而,有契约并不等于消除了冲突,合作目标最终能否实现,关键在于契约质量的高低。根据契约经济学理论,契约的主要作用是约束合意方彼此预期的行为以履行承诺,但因信息不对称及其带来的机会主义行为,在建立契约关系和履行契约过程中,经常存在逆向选择、内部人控制和道德风险等难题。

  国际契约与国内契约又有很大不同。国内契约的制度环境是本国统一的立法、司法和行政体系,这使得以本国境内的居民和组织为契约主体建立的契约关系,直接受到相同的法律制度环境约束;契约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明显小于国际契约关系;契约主体间存在文化认同。相比之下,在国际契约关系中,国际契约的法律基础、司法制度和政府体制存在国别差异,导致当事人因不属于同一国家而难以受到对方国家制度环境的约束;在契约相关信息上,因地理空间和语言文化差异等因素,其不完全性和不对称性都很高;契约主体间因民族、宗教、历史文化和语言等因素差异,缺少文化认同甚至存在观念冲突。


  国际经济合作存在违约风险
  国内与国际契约关系中存在的上述差异,一方面决定了国际合作中契约逆向选择、内部人控制和道德风险的程度天然高于国内契约,另一方面也决定了国际契约的约束力比较低,履约难度偏大,违约风险较高,仲裁和执行机制难以有效建立和发挥作用。目前看,国际经济合作中的违约行为具有以下特征。
  一是国际合作中存在集体言行不一的“囚徒困境”。例如,国际峰会的宣言本质上是国际契约,但是近年来不少国际峰会结束后,相关宣言被束之高阁,削弱了国际峰会解决问题的能力。针对这一现象,习近平主席在2016年杭州G 20峰会上提出“我们应该让二十国集团成为行动队,而不是清谈馆”。
  二是易突发单方面违约行为。在国际合作中,缔约方因本国政局变动或受到本国民众的反对等原因,可能突然宣布解除和撕毁协议。如2001年美国小布什政府和2011年加拿大政府突然宣布退出《京都议定书》,2018年特朗普政府单方面宣布退出《巴黎协定》和《苏联和美国消除两国中程和中短程导弹条约》。
  三是部分违约可能受到政府主权庇护。国际经济合作PG电子游戏试玩平台技巧是企业间的合作,如果出现企业间的违约,各国政府从维护本国利益的角度会倾向于保护本国企业,特别是在经济合作中涉及国家资源、核心竞争力、支柱产业等重大经济利益时,各国政府可能以保护本国资源和产业等为由出面干预,使得契约难以执行。

  四是违约可能受到地理空间屏障保护。在国际投资合作中,在投资方远离本土的情况下,一旦投资目标国发生社会动乱、战争等重大事件或市场行情发生重大变化,投资风险会随之增大,可能导致被投资方爽约。在这种情况下,空间距离往往成为保护违约方的天然屏障,使得投资方追偿和变现投资的努力难以实现。


明确高质量国际经济合作契约的标准

  从一般性分析看,提高契约质量主要在于减弱信息不对称程度、增强契约的完全程度和防范道德风险的约束措施。除此之外,高质量的国际经济合作契约还要尽量减少和避免因国别差异带来的一系列法律风险、政治风险和文化风险等导致的契约执行力难以保障甚至违约的状况。

  为此,高质量的国际经济合作契约至少要达到以下标准。一是充分占有相关信息。这一标准要求不但要对契约事项所涉信息充分占有,还要对相关的法律、政治、社会、文化和舆情等环境信息有充分的了解,以减少因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而带来的误判。二是有充分的沟通磋商。这一标准要求不但直接的契约主体要就合作事项进行充分的磋商沟通,还要求对非直接契约关系主体进行广泛的了解沟通,以避免履约过程中出现难以控制的突发状况。三是对不利情况有充分的估计。这一标准要求不但要重视契约前期对可行性的研究,更要充分重视对不利情况的预判和评估,以做到有备无患。四是建立有效的契约协调和争端解决机制。这一标准要求针对契约本身存在的非完备性缺陷和未来的不确定性,切实建立在未来对契约进行调整的协商机制,以及发生争端和不测事件的解决机制,而不仅是将其作为备用附加条款。五是有必要的契约担保。这一标准要求除了缔约方外,在可能的情况下要确定要约双方都认可的第三方担保人,以减少违约的随意性。六是有利益共赢和风险共担保障。这一标准要求契约方能够成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命运共同体,而不是你在岸上,我在水中的零和博弈者。


  以高质量契约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主席提出:让共建一带一路成果更好惠及全体人民,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实实在在的贡献,同时确保商业和财政上的可持续性,做到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可以提高国际经济合作契约质量为抓手,从以下几方面着力并形成合力。

  一是进一步完善一带一路契约理念原则。我国倡议的共商、共建、共享总原则,可看作一带一路建设的总契约理念,它反映了契约达成共识、签约执行、分享合作成果的基本过程。在此基础上,从防范低质量契约风险的需要看,这一原则或可进一步强化风险共担意识。

  二是用实际行动树立大国信誉。规则和信用是国际治理体系有效运转的基石,也是国际经贸关系发展的前提。兑现承诺是契约精神的根本体现,虽然在某些情况下兑现承诺意味着风险损失,但从长远利益看,信誉的回报会大于兑现某项契约承诺的损失,这正是经营诚信的奥秘所在,也是失信者最终失败的根本原因。

  三是积极创造条件使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更好走向多边的国际契约合作。随着共建一带一路不断推进,多边国际经济合作日益成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基础。为避免出现因契约分散化而带来的难以整体推进的问题,需要遵循多边合作的规律,建立有约束的国际协议履约执行机制。

  四是开展一带一路国际经济合作征信制度建设。社会征信治理已经成为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措施。在建立一带一路多边国际经济合作契约的基础上,可探讨一带一路国际征信制度体系建设的路径,使之成为建立国际合作新秩序的重要治理手段。

  五是分领域建立国际经济合作的信用担保制度。信用担保制度是降低违约风险的重要措施和体现契约精神的要旨所在。在共建一带一路过程中,可在PPP、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国际租赁等领域,建立相应的金融再保险和进出口信用担保制度,以化解和降低信用和交易损失。

  六是强化提高契约质量的意识,广泛弘扬契约精神,从每一项契约的签订上下功夫。通过运用现代媒体手段开展广泛的契约精神宣传,弘扬诚实守信的先进典型,曝光失信行为,营造重承诺守信用的良好国际国内营商舆论环境和氛围。
点击率:    编辑:新闻中心 王蕾
相关信息
“契约、籍帐与信用精神”研讨会在我校举办 李延均:加强与东道国金融合作,规避“一带一路”投资风险
上川路校区:浦东新区上川路995号 文翔路校区:松江区文翔路2800号 中山西路校区:徐汇区中山西路2230号
沪ICP备09005481号-4 CopyRight ©2015-2016 版权所有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