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上海展览中心举行。上海市委书记陈吉宁出席会议并讲话。市领导为获奖代表颁奖,代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向受到表彰的6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6名模范个人,50个上海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100名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祝贺,向全市民族工作战线的同志们和关心支持上海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各方面人士表示诚挚问候。我校党委常委、党委统战部部长兼财务处处长李延绍同志荣获“上海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称号。
李延绍(回族),中共党员,研究员,中共上海市第十届党代表。李延绍同志投身教育事业30余年,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的民族政策,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学校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多方联动的民族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连续多年牵头在沪为日喀则财政系统培训专业人员,开展校藏“春雨计划”。推进成立校民族联并担任顾问,健全工作载体,积极关心“胡杨林工作室”和“56学社”建设,深入民族地区走进民族学生家中了解学生思想和生活状况。与浦东新区、松江区、徐汇区民族联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共建,积极建构学校、家庭、社会共同育人格局,形成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合力。结合工作实际,主持开展“协同论视域下少数民族学生教育发展路径研究”等,积极探索学生教育成长规律。
(供图 党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