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组织14部委召开会议,将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为期至少1年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并出台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加强支付机构市场准入监管,加大违规处罚,一般不再受理新设申请。据悉目前各部委和地方政府已有相应动作,针对互联网金融广告的整治方案已经下发。
有关人士表示,P2P和股权众筹属于整治的“重中之重”。在热闹的喧嚣中,行业乱象已在显现,除了“名称定义混乱”、“股权债权混用”、“领投机构风险转嫁”、“信息披露无序”等之外,“营销形式传销化”及“虚假项目虚假投资”等,均引发业内专家重视。
针对“领投机构风险转嫁”,我校科技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陈文君除了公示的领投上线金额比例过低外,这些领投机构的资金实际已经包含了杠杆,也就是说,所投资金中的绝大多数并非他自己的。陈文君表示,这一点在技术上几乎难以穿透,相关领投机构随时可以再发起一家有限合伙公司去参与项目,散户投资者甄别的难度相当大。
而针对互联网股权融资领域的“营销形式传销化”,她表示,相比上面的几点乱象而言,互联网股权融资领域的“营销形式传销化”趋势日益明显,因其破坏力巨大,更应引起有关部门重视。以“股权私募众筹”为例,既然名为私募,按规定就不能在互联网上公开宣传,所以线下的私下接触成了主要形式,这容易使其向“传销”演变。
“直销与传销天生就很像。国家为了保护金融保险行业的直销业务,对有关提成分配的分级问题作了规定,但与传销总还存在易于混淆的地方。”
与此相关,互联网金融行业兴起后,虚假项目在各细分子行业都屡禁不止。从融资租赁领域的e租宝到私募股权基金领域的中晋系,都为互联网金融的虚假项目、非法集资等庞氏骗局敲响了警钟。
陈文君表示,目前针对股权投资项目的融资平台,尚未大面积曝出虚假项目。但虚报领投机构、虚假投资金额、将风险转嫁给散户投资人等现象已初现端倪,值得警惕。